目前本市坪林區、烏來區、三峽區、石碇區、平溪區、雙溪區、貢寮區、淡水區、三芝區、石門區、汐止區、萬里區(員潭溪:自磺溪與員潭溪交會口以上至麻竹腳橋止及其支流)、金山區及新店區共14個區62條溪流實行封溪護漁措施(如圖示—封溪護漁區段),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(含垂釣、設網、捕蝦、蟹等)。違反規定者,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,以上公告封溪區段及期限,得視保育成效適度開放或解除。
※各區實施時間: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。
牡丹溪(不含支流):開放垂釣、撈蝦、徒手捕捉。禁止手拋網、網魚、射魚及電魚等影響溪流水質及環境之行為。
後寮溪、溪尾溪、灣潭溪、南勢溪、坪溪、北勢溪、平林溪、牡丹溪匯流處至貢寮區界及各溪支流: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(含垂釣、撈蝦、徒手捕捉等方式
北勢溪主流(自合歡營地(含)起,往上游至思源橋止)、(魚逮)魚堀主流、魚堀主流(自大林里大林橋起,往上游至石(石曹)里碧湖橋止)、姑婆寮溪:僅開放垂釣。
北勢溪主流、(魚逮)魚堀主流與姑婆寮溪以外其他溪段: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(含垂釣、撈蝦、徒手捕捉、手拋網、網魚、射魚及電魚等)。